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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2020学年感动校园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年05月09日 21:42  浏览:

新建职院党〔2020〕34号

            学院2019—2020学年感动校园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各党支部:
   为持续推动党中央治疆方略在学院落地生根,坚定不移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促进学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要求,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9—2020学年感动校园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2020学年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教职工中的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维护祖国统一,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努力促进各民族大团结。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发展民族团结各项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四)关爱各族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在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五)认真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先进集体从学院各党支部中产生。
 (二)对在“访惠聚”驻村、支教、深度扶贫等工作中积极选派工作人员的支部和表现突出的个人,要给予优先考虑。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
 (四)先进个人按照各支部所辖教职工人数进行推荐(20人以下支部限报1名,20人及以上支部限报2名,无突出事迹的不进行申报)。
   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以支部为单位上报组织人事处,统一在校园网进行公示,由中层以上干部投票,推荐前5名作为候选单位。
 (五)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应在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应为1500字以上,均须突出具体事迹和典型事例,与申报表一并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401办公室。(邮箱:xjjsxy@163.com)
 (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上报组织人事处后,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复审,报院党委研究确定。各支部要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层层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予“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附件: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申报表
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感动校园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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